(原标题: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提高财务信息和审计工作质量。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条件。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并监督审计工作的开展。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并确保选聘过程公平、公正。
- 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需要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出选聘建议,并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
- 质量管理水平的评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评分权重不高于15%。
- 公司在聘任期内可根据相关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
- 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内不得再参与公司的审计业务。
- 公司需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确保信息安全。
- 公司需妥善保存选聘相关文件资料至少10年。
- 在出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年报披露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对双方的执业质量进行调查和评价。
- 公司需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改聘原因以及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特定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 若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规行为,审计委员会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