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安泰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9,277,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7121%。通过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量为21,10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963%。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获得326,269,0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85%;反对股数14,11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15%。
-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