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