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布核查意见。龙图光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43.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等。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628.7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此外,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77.10万元(不含增值税),也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事项已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