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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发电: 大唐发电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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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唐发电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3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075元(人民币,下同)(含税)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A股|2024/8/22|-|2024/8/23|2024/8/23|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年 6月 28日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8,506,710,50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8,800,328.78元(含税)。其中,A股股本 12,396,089,106股,派发 A股现金红利 92,970,668.3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A股|2024/8/22|-|2024/8/23|2024/8/23|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本公司自行发放的现金红利外,其他 A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 A股流通股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075元(含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为每股 0.00675元; (3)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内资股股票(“沪股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内资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0675元。 (4)其他 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075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资本部 联系电话:010-8800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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