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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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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以发起方式由广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00,000股,并于2024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230.00万元。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电子技术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等。
  • 发起人包括广州臻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广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成为公司股东。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23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 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但需符合特定条件。
  •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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