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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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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
  • 公司证券办负责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审计部负责事后审计。
  • 公司需确定并更新关联方名单,相关人员在交易活动中应谨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报告义务。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需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 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自身的关联交易,适用相同规定。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联自然人。
  • 规定了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具体情形,例如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
  • 规定了关联自然人的具体情形,例如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 在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定义的实体和个人也被视为关联人。
  •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关联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 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赁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等。
  • 关联交易需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并按规定披露。
  • 对于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在决议后及时披露。
  •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情况和交易对方的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
  •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根据不同交易金额和比例有所区别。
  • 某些情况下关联交易可以免于审计或评估。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过特定的审议程序。
  •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
  • 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需按特定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
  • 部分关联交易需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需遵循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等原则。
  • 特定类型的关联交易可以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部分关联交易可以免予履行相关义务。
  • 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下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于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
  • 公司审计部需对重要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关联交易进行调查。
  • 监事会有权查看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侵占利益的问题。
  •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等情况造成的损失。
  • 本制度中的“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包含本数。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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