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晟有色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提到:
- 股东会已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339,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76%。
- 法律意见书确认了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