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涉及激励对象退休、死亡、调动、离职或成为公司监事等情况。回购注销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630,000股,占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1.06%,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回购价格为3.06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注销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