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 2024年8月13日,中国天楹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因公司层面2023年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均未达到触发值,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1010.5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 另外,11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07.2万份也将由公司注销。
- 上述合计1117.7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 中国天楹就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及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故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