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通知书批准了尖峰药业在原有0.1%(5ml:5mg,以C??H??NO?计)规格的基础上,增加0.1%(0.4ml:0.4mg,以C??H??NO?计)规格的生产、销售资格。这标志着尖峰药业产品种类的丰富,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业务的竞争力。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分类为乙类。尖峰药业于2023年1月12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单剂量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的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公告日,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约人民币298.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