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意见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 说明了律师意见的范围和限制条件。
-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7月27日公司公告了会议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 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现场会议并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投票。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股份总数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210%。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