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截至出具日,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同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8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0元/股。授予条件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导致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