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光电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光电集团拟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中兵投资拟认购金额为15,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光电集团、中兵投资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将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已与光电集团、中兵投资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详细规定了认购方式、数量、价格、锁定期等条款。光电集团、中兵投资承诺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等情况。此外,光电集团、中兵投资及华光公司承诺在特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光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兵器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