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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关联合同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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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关联合同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装修补偿合同》。京基百纳此前承租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村商业广场项目并进行了装修,现业主同意由百纳新业接替成为承租人。因京基百纳投入的装修资金尚有余额,百纳新业将向京基百纳补偿装修投入9,700万元,三年内付清。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为阳光新业的控股股东,京基百纳为其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方已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包括装修归属、合同变更、员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条款。此次交易旨在对京基百纳前期装修投入进行合理补偿,不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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