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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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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1. 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沙井沙头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骏升泰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租赁补充协议》,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沙头村的商业广场项目一至七层整栋物业,面积176,295.5平方米,用于开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沙井京基百纳广场”。租赁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至2033年11月30日,之后可续租五年,租金在原基础上递增10%。

  2. 全资子公司百纳新业拟与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装修补偿合同》,因京基百纳对上述商业项目进行了装修改造,百纳新业拟向其补偿装修投入9,700万元,三年内付清。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张志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数超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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