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0,060,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29%。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律师认为,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