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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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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要约收购旨在稳定股价、维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宝鹰股份的持续发展。要约收购的目标是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公司、航空城发展集团、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持有的宝鹰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要约价格为1.60元/股,最高资金总额为338,426,708.80元,已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收购资金来源于大横琴集团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宝鹰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完成后大横琴集团将最多持有宝鹰股份51.00%的股份表决权。此外,大横琴集团承诺保持宝鹰股份的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大横琴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宝鹰股份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内,大横琴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宝鹰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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