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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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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保证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控车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航天航空、军事工业等行业领域。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限售期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民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浙海德曼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科创板定位。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民生证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确保发行人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遵守关联交易规定,履行担保事项等。民生证券认为发行人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同意推荐浙海德曼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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