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近三年(2021-2023)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561号的鉴证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针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海德曼公司)2021至2023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进行了审核。该报告仅供浙海德曼公司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负责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并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鉴证基础上对上述明细表独立提出鉴证结论。鉴证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以获取鉴证对象信息无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鉴证结论认为,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日期为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