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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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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包括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变动。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96名调整为86名,首次授予总数由135.50万股调整为108.79万股,预留授予总数由33.50万股调整为27.10万股。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59.7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87元/份;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49.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94元/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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