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贯彻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明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规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应严格履行承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证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欺诈活动。
规范还强调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机构和资产的独立,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买卖公司股份方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和承诺,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在特定情形下买卖公司股份,转让公司控制权时应确保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规范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通知公司和报告交易所关于重大信息的变化,采取保密措施,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配合公司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披露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配合交易所的调查和问询,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