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学礼))
张学礼声明与承诺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被提名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人确认与公司无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包括:
- 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直系亲属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 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也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
- 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非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非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非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非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非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非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候选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缺乏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