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四平))
蔡四平声明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要求。蔡四平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公司章程规定。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保险业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必要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在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非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服务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近十二个月内未有第十七至二十二项所列情形,非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禁入、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人员,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非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人员,近三十六月未受交易所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非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承诺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不符合任职资格将立即辞职,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内容,持续履行职责直至独立董事比例合规。声明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