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子鑫主持。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的田晶律师和吴志林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817,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8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同意9,0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0161%。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9,0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0126%。
《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439,842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1647%。
《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24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7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6.2822%。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