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因未能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且考虑到内外部环境变化和股价波动,决定终止激励计划。公司将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28.46万股,回购价格为33.79元/股,总金额约为961.6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同时,将作废已授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41.32万股。此决定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但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法律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