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5年。
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向工行惠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固定资产贷款以置换原固定资产贷款与支付工程建设款,担保条件不变。
同意公司收购葫芦岛市建交集团在大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10.191%股权,若成功收购,公司将持有其100%股权。
同意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将先投资运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垃圾转运业务,后续将承揽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乃至武汉全市其他的环保类业务(除垃圾焚烧发电外)。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所有议案均获得8票赞成,无弃权或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