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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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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2日在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2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3,514,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459%。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所有在任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于佳女士均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213,367,270股,占99.9310%,反对票数为82,300股,占0.0385%,弃权票数为64,900股,占0.0305%。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倩雯、李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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