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涉及多个章节。在第十章关于通知和公告的部分,明确了公司通知的多种方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网站发布、公告等,并规定了各种方式下的送达日期认定标准。对于H股股东,公司可通过指定网站或电子方式提供公司通讯,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等,并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此外,章程还详细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辞聘流程,包括辞聘通知的内容、送达方式以及后续的股东通知和股东大会召开要求。在第十一章关于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部分,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包括签订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等步骤,以及公司解散的各种原因和清算程序。同时,章程还规定了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确保不同类别股东的权利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