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决定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02,600股,涉及322名激励对象。此次作废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预定目标,即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150%。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此次作废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作废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