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7月))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检查上述事项的实施,以及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工作组负责提供决策所需资料,进行初审和评审,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