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卓越新能关于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公司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有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率为70%。近期公司收到了2023年10月、12月及2024年2月所属期的增值税退税款总计11,143,631.48元,该款项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4.1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这笔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类型,已计入相应期间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