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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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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计划涉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包括: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2236万份,其中188名激励对象行权15.2144万股,剩余27.0092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由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87.915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10.1823万份股票期权也将被注销。总计,公司将注销125.1067万份股票期权。

  3. 对于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样基于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决定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和作废行为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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