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7月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基本信息:注册名称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为Zhejiang Wanliyang Co., Ltd.,注册地址位于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注册资本为131,260万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2007年12月29日经商务部批准,由浙江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54921594N。
股份发行:成立时股份总数为1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由内资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德瑞投资有限公司、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和外资股东香港利邦实业有限公司认购。
利润分配:公司可进行中期分红,现金分红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等。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股票股利分配需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和现金流状况。
内部审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需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通知与公告: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公告等方式发出,公告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合并后债权债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管理困难等原因解散时,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股东大会: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符合规定,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需保证股东权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修改章程: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登记事项的需办理变更登记,修改后的章程需公告。
附则:章程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