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此次解除限售涉及129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95,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包括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811,160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84,105股。公司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此议案。在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并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中,包括董事、总经理张延成在内的多名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08人,每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0%。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为21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每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0%。
监事会认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均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他们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