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周建华主持。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号楼2楼会议室214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体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的100%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1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187%;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40,202股,占总股本的37.7226%。总计12名股东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457,882股,占总股本的65.2413%。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