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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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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议召开,于2024年7月15日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举行,董事长主持。现场会议有7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068,776股,占总股本的42.4636%;网络投票股东13名,代表股份2,007,038股,占总股本的0.356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表决过程合规,未出现临时提案。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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