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新至2024年7月,涵盖了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党的组织、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附则等内容。
在股东大会部分,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表决和决议等细节。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做出反馈。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召开,监事会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公告前确保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对于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以配合,并承担会议所需费用。
章程还明确了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要求、通知时间、会议通知包含的要素,以及网络投票的具体安排。股东大会通知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网络投票时间需与现场会议时间相协调,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此外,章程规定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公告、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等步骤。公司解散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需在6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公告。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
章程还涉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定义,强调了董事会对章程修改的执行和解释权。最后,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