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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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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区间为1.5亿元至3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为2.5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的3个月内。回购目的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若回购股份未能在三年内出售或变更用途,公司将依照相关法规注销已回购但未转让的股份。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也无减持计划。此外,公司已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回购相关事宜,包括确定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回购方案实施可能面临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资金不足或公司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等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为1108.71亿元,净资产为427.34亿元,货币资金为59.3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60%,回购资金占比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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