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止情形,包括最近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薪酬与考核体系、良好的内部控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稳健的财务状况,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激励计划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优化薪酬与考核体系,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确保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意见于2024年7月1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