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核查意见,确认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禁止实施的情形。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实施激励计划将健全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规定,有助于形成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中包含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符合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认为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核查意见发布日期为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