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其他关键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公司与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经营业绩提升和长期发展目标实现。计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激励计划的实施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如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研发费用占比等指标,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在不同情况下,如退休、离职、违规等,其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包括按授予价格回购、按市价回购或完全注销等。
公司层面,若出现财务违规、内部控制问题、未按承诺分配利润等情况,激励计划将终止。激励对象若发生不当行为,如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也将失去参与资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基于公平市场价格的60%,有效期最长84个月,限售期36个月,解除限售期36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须遵守额外的股份转让限制,如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以及在最后一次解除限售时,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需限售至任期满后兑现。
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包括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草案、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上海市国资委审核、股东大会审议、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股东大会表决等步骤。计划的变更、终止需经过相应程序,并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