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及高管进行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人力资源部提供经营数据及被考核人员资料,支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需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就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且其建议若未被董事会采纳,需详细记录并披露原因。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而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则需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包括人力资源部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资料,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管进行考核,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规则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此外,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冲突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