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历经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各项议案表示同意。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后续调整、以及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等各阶段均依照规定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并遵循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议案,同意按照规定进行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合计123.936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原价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相应调整,并需依法办理减资程序。此外,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限售股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