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交易行为,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要点包括:
-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买卖申报要求:买卖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经核查无不当情形后方可进行。
- 限售与转让规则: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股份登记、限售与解除限售需按规定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
- 禁止交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期间等。
- 短线交易限制: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
- 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管的股票变动需及时披露,且在特定时段内禁止交易。
- 法律责任:违规交易将面临收益回收、罚款、处分等处罚措施。
制度强调了合规性,明确了交易前的申报流程、转让比例限制、特定时期的交易禁令以及违规的法律后果,旨在维护市场公平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