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新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5月23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7月5日。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8,327,272.68元。
不同类型的投资者面临的扣税情况各异: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有不同的税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扣税10%,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63元;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同样扣税10%,税后每股派现0.063元;其他类型投资者需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派现0.07元。对于权益分派相关疑问,可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571-86664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