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公司及子公司向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2) 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银行担保。3) 给予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银行担保。4) 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银行担保。所有议案均获董事会一致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