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此决定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同时获得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27,800股,包括首次授予部分403,000股和预留授予部分124,800股,回购价格将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并需根据公司历次分红派息等情形进行调整。回购资金总额约为5,013,038.42元,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此回购注销事宜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