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公司决定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此决定经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及董事会的审议并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具体包括6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需注销653,692股,以及46名激励对象因降职需注销151,046股,总计注销804,738股股票期权,这些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