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决定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此决策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具体包括6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需注销653,692股,以及46名激励对象因降职需注销151,046股,总计拟注销804,738股,占A股股票期权登记总数约0.013%,占总股本约0.009%。